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行政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委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年)和《东莞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的要求,我委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观念。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安排,安排专人承担具体工作职责。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聘请广州彰闻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定期开设法律培训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处理法律事务和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学习载体,根据需要适时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专题调研等加强学习,促进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关注“东莞普法”微信公众号,参加在线普法学习。参加2017年全市公务员学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今年我委一名处室领导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立法实务培训班,多名同志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2017年全市行政应诉及法律顾问业务培训。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严格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和程序,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主任办公会、专家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报市政府备案,以提高文件质量。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法制局的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委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法制局,今年我们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建立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同时,聘请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担任战略发展顾问,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产业及金融财务顾问,新加坡邦城规划顾问有限公司担任规划建设顾问,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示、专家论证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实施后的评价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将政府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下,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健全与人大、政协沟通联系机制,并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同时,我委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行政监督,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法行政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今年,未收到行政投诉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委通过东莞水乡门户网站对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班子、规范性文件、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同时,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具体的予以答复。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