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报设立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试验区的议案》(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20220227 号提案)收悉,经综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2 月 23 日至 25 日,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领导、专家前往麻涌、中堂、万江、洪梅、沙田、道滘等 6 个镇(街)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我市已基本具备了申报和打造水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条件,建议我市凝聚共识,精心规划,尽快启动此项工作,并形成了《广东参事馆员建议〔2022〕第 16 期(关于推动东莞市打造水乡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议)》。武一婷常委对《建议》作批示“请文广旅新局、福泉、司琪同志阅。看是否能协同水乡管委会共同推进此事,使其成为‘生态文化’其中一个建设内容,加以推动”,叶葆华副市长对《建议》作批示“认真研究必要性、可行性”。我委高度重视,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管委会分管领导迅速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
一、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为做好申报工作,近几个月来,市政协文化文史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正组织相关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开展“争创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实验区,助力东莞文化经济新发展”专题调研,了解、学习省内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建设先进经验、建设成效以及对当地文化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分析我市水乡文化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加强保护、提升、活化利用以及促进文化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同时,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办法》的要求,试验区申报需完成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和省级申报材料制作提交。目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正在牵头开展《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已形成草稿,预计年内完成并报相关部门审定,为申报工作打好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省、市调研组专家建议,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范围包括中堂、道滘、望牛墩、麻涌、洪梅、万江、石龙、石碣、高埗、沙田、虎门等 11 个镇街(含虎门港)。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广东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办法》规定:拟申报区域范围为县(市、区)或市直管镇的,由申报地区人民政府向所属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报申请;或由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核论证,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申请。对于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应由我委“牵头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的建议”,我委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但是,考虑到我市申报水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水乡功能区范围外多镇,涉及文旅体、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各个部门,同时,我委在统筹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水乡文化(东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方面缺乏专业的机构队伍和人才力量。下来,我委将加强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的沟通,积极向市争取组建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和涉及的镇街(园区),共同参与水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和建设工作。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