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和13图则调整通过审批,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河西片区12和13图则;四至望沙路、中洪路、(规划)纵三路。调整范围面积为14.5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道路调整:根据权属情况,对方案路网进行梳理。在原控规B-0101和B-0104地块之间新增一条15米城市道路,断面形式为3.75m+7.5m+3.75m。在B-0103和B-0201地块之间新增一条24米城市道路,在原控规B-0202地块南侧新增一条24米城市道路,断面形式为4.5m+15m+4.5m;取消原控规B-0103和B-0201地块之间28米城市道路。
(二)用地调整:因道路调整,相应调整地块用地边界;B-0103地块和B-0201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将原控规B-0209地块由街头绿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调整B-0203地块街头绿地用地边界,保证街头绿地总量平衡。
(三)规划指标调整:根据项目诉求,将B-0103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5,B-020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0。
(四)其他调整:结合《河西片区改造项目统筹规划与城市设计修编》设计要求局部调整B-0101地块建筑限高,限高由60米调整为80米。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和13图则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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