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 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规划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规划基本情况
东莞水乡新城开发区位于东莞市西北部,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位置、东江北支流和南支流出海口、穗莞协作交汇节点,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承担着全力推动高质量统筹发展的重大使命。
开发区核准面积739.13公顷,分为三个地块。其中,地块一核准面积185.19公顷,范围东至官洲村,南至锦涡村、水乡大道,西至倒运海河,北至望牛墩朱平沙工业园区;地块二核准面积212.15公顷,范围东至赤滘口河、陇涌村,南至黎洲角村、洪屋涡村,西至倒运海河,北至梅沙村、水乡大道;地块三核准面积341.79公顷,范围东至南丫村,南至厚德村、东江南支流与厚街水道交汇处,西至赤滘口河,北至大罗沙村、水乡大道。开发区从空间布局上分为5个片区,即:朱平沙片区、新联片区、河西片区、大罗沙片区和南阁片区。
开发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命健康产业、新能源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区现有环保合法企业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不变或者进行升级改造,对规划调整后新入驻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新入驻企业的生产废水经自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望洪/道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新增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望洪/道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工艺废气产生的生产环节,尽量采取全围蔽的方式进行收集,确保工艺废气收集率不低于90%,无组织逸散率不大于10%,同时工艺废气处理效率不低于80%;规划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规划区内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东莞水乡新城开发区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实施后,对规划区实行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资源利用上线控制、环境质量底线控制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入驻企业按照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严格控制,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严格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区域各项环保基础设施优先建设和正常运行。同时,在采取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优化方案后,实施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区域环境容量承载能力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该规划实施是可行的。
四、规划环评征求意见稿(简本)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gj7ECJeXwN540nAmIZ8-Q
提取码:79ep
纸质版报告:请联系环评单位查看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信息从公示之日算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组织机关、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联系方式如下:
(一)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单位地址:东莞市道滘镇九曲大众路6号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88089182
(二)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314号4栋101室、201室、302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143548740
电子邮箱:139488966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规划实施影响范围内关注本规划实施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评公参内容)。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公众可通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或规划环评编制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