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图则、A-1501地块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图则和A-1501地块,其中12图则调整范围位于桥西路以南,望沙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太阳洲西海以东,面积约4.89公顷;A-1501地块调整范围位于梅海路以南,中洪路以西,太阳洲西海以东,面积约0.72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
(一)用地调整:将12图则中的B-0104消防站地块(0.45公顷)调整至A-1501地块,将A-1501中的0.45公顷工业用地调整至B-0104地块,并与B-0101工业用地合并形成完整工业地块;将A-1501地块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配套建设消防站)和预留建设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0.50公顷和0.22公顷;结合供地红线修正12图则B-0101工业地块及B-0105街头绿地的用地边界。
(二)规划指标调整:A-1501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配套建设消防站)和预留建设用地具体指标均表示为“—”;合并后B-0101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建筑限高维持不变,建筑密度表达为“—”。
(三)其他调整:增加海绵城市及5G基站建设要求。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2图则、A-1501地块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