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中堂镇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4街坊调整通过审批,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控规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东至振兴路,南至规划四路,西至全兴路,北至莞都路,调整范围面积约3.30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用地调整、控制指标调整和其他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用地调整
结合项目需求以及红线,将A4-08地块东侧4379平方米幼儿园用地(R61)调整为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西侧1558平方米用地调整为街头绿地(G12)。
(二)控制指标调整
1、A4-08地块(S3)容积率调整为4.0,建筑限高为30米,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为“——”,并在图则规划实施控制要点进行相应备注。
2、A4-08地块地面配套商业建筑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三)其他调整
1、结合道路等级,对图则范围的禁止机动车开口范围进行修正。
2、将A4-08地块北侧建筑退缩由5米调整为8米。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中堂镇城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4街坊调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