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道滘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7、F-10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批,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道滘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7、F-10街坊,调整范围北部为兴隆河,南临东江南支流,西临新兴南路,调整范围总面积约10.3公顷(154.5亩)。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道路调整:
根据现状落实两条15米支路新规横五路、新规纵七路,次干道新规纵六路落实26米。
(二)用地细分:
1、将F-10-02-1地块、F-10-02-2地块、F-10-02-3地块、F-10-02-4地块、F-10-02-5地块、F-10-03地块依据规划道路重新划分;
2、将F-07-05地块(E1)、F-07-06地块(G11)依据河湖管理线与规划道路细分成F-07-05-01地块(E1)、F-07-05-02地块(E1)、F-07-06地块(G11)、F-07-07地块(G11)、F-07-08地块(C4);
(三)用地指标调整:
综合考虑政府安置需求与物业返还情况,将F-10-02-2地块(R2+S3)容积率调整成4.51,建筑密度调整成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0%;将F-10-02-3地块(R2+S3)容积率调整成4.51,建筑密度调整成7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20%;将F-10-03地块(C2)容积率调整成1.00,建筑密度调整成5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
(四)其他内容修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统一对图则范围内的禁止开口路段、道路断面、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规划控制要点等内容进行修正,增加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其他与备注说明,图则中增加幼儿园意向位置标注。
(五)新增规划说明:对图则中规划说明增加海绵城市控制说明、5G基站规划管理说明及新增F-10-02-2地块与F-10-02-3地块并宗说明。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道滘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7、F-10街坊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