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3图则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E03街坊,调整地块位于洪梅镇东北部,东至氹夏路,南至黎夏北路,西至穗深城际铁路,北至氹涌路,面积约2.5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用地调整:将E03-08地块(二类居住用地)细分为E03-08-1及E03-08-2地块,其中E03-08-1为氹涌安置房三期用地。
(二)规划指标调整:根据安置房建设需求,将E03-08-1地块容积率由2.5调整为4.0,建筑密度35%,建筑限高100米,并新增配电房、消防控制室、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3图则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