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07、14图则及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7图则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控规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项目位于《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07图则,调整范围1东至规划4路,西至中洪支路,南至规划3路,北临规划1路,规模约3.56公顷;调整范围2西南紧邻中洪支路,东至望沙路,北临规划3路,规模约7.71公顷,调整范围总面积约11.27公顷。因道路微调,涉及《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4图则、《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7图则部分地块修正。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用地调整、控制指标调整、道路调整、地块边界修正和图则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
(一)用地调整
落实休闲公园和体育公园项目用地需求,将A-0803地块由耕地(E2)调整为公园绿地(G1),并根据项目红线修正A-0802地块边界;将A-0602b地块一类工业用地(M1)细分为A-0602b地块一类工业用地(M1)和A-0602c地块体育用地(C4)。
(二)控制指标调整
落实休闲公园和体育公园用地的相关技术指标。
(三)道路调整
1、结合河湖基准线对洪屋涡水道沿河西路部分路段线位进行微调。
2、结合交通部门最新审查要求,将次干路生态路部分红线宽度由24m调整至26m,与北侧生态路道路宽度统一。
(四)地块边界修正
修正因道路调整涉及的地块B-0305、B-0306、B-0309、B03-24、B03-26用地边界及面积;其次按照市水务局意见,根据新庄涌河道管理范围线修正B-0306、B-0307、B-0309地块边界。
(五)图则调整
结合审查要求修正图则道路横断面示意图,并根据修正后地块边界,调整图则内相关内容。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6、07、14图则及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07图则调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
- 20250507洪梅镇河西片区06图则A-06-0701-调整后250606092336327.pdf
- 20250507洪梅镇河西片区07图则A-0801-04-调整后250606092336331.pdf
- 20250507水乡盖章图纸-洪梅镇河西片区B-03街坊14图则-调整后250606092336335.pdf
- 20250507水乡盖章图纸-洪梅镇河西片区用地规划图-调整后250606092336339.pdf
- 20250507水乡盖章图纸-水乡新城B03-2街坊-调整后250606092336343.pdf
- 20250528水乡新城用地规划图-调整后2506060923363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