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水浩:
送来《关于东莞市麻涌新港学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东莞市麻涌新港学校变更举办者,由举办者“吴水浩”变更为“东莞市陆港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