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麻涌镇华阳南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D2、D3、E1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麻涌镇华阳南洲片区南部,北至规划四路、规划五路,南至规划一路,西至滨江大道,东至规划一路及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权属红线,约30.98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落实各单元捆绑要求: 对调整范围所在街坊进行分层编制,以单元为单位,确定功能、规模总量和设施捆绑要求,其余街坊在原控规基础上进行相应修改。
(二)落实城市设计管控内容:结合城市设计专题内容,控制建筑退让、商业建筑布局、滨江建筑连续面宽等内容。
(三)落实单元2地块规划条件:根据已批单元划定开发容量上限要求,以及前期研究用地布局,同时修正周边影响地块。
1.依据前期研究报告安排调整范围内用地规划布局。
(1)将原规划D2-11(二类居住用地,面积16732平方米)、D1-01(体育用地,面积11042平方米)、D1-02(一类工业用地,面积12568平方米、D1-05(公共绿地,面积15221平方米)及D2-09(公共绿地,面积4157平方米)调整为D1-01(体育与社区公园混合用地,面积45385平方米)、D1-05(公共绿地,面积11482平方米)、D2-10(公共绿地,面积1645平方米);
(2)将原规划D1-06(公共绿地,面积12438平方米)、D1-07(一类工业用地,面积26069平方米)、D3-02(公共绿地,面积7250平方米)、D3-04(一类工业用地,面积47048平方米)调整为D1-06(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771平方米)、D1-07(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1312平方米)、D3-02(公共绿地、用地面积3004平方米)、D3-04(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56241平方米);
(3)将原规划D1-10(社会停车场库用地,面积5274平方米)、D1-11(公共绿地,面积5563平方米)、D1-12(一类工业用地,面积28351平方米)、D3-05(小学用地,面积21609平方米)、D3-08(初中用地、面积22713平方米)、D3-09(公共绿地,1552平方米)、D3-10(耕地,面积3026㎡)调整为D1-12(一类工业用地,面积33507平方米)、D3-05(幼儿园用地,面积3979平方米)、D3-08(九年一贯制学校,面积43169平方米)、D3-09(耕地,面积1401平方米)、D3-10(耕地,面积2624平方米);
(4)将原规划D1-17(耕地,面积22006平方米)、D3-11 (耕地,面积5380方米)调整为D1-17(耕地,面积21260平方米)、D3-11 (耕地,面积6015平方米)。
2.修正调整范围所影响的周边地块。
(1)因为规划一路线位调整,将原规划D1-03(一类工业用地)面积由22563平方米调整为22711平方米;原规划D1-09(一类工业用地)面积由38647平方米调整为38248平方米;原规划D1-13(一类工业用地)面积由42829平方米调整为42279平方米;
(2)因新增规划四路,将原规划D03-3(科研设计用地)面积由11243平方米调整为11206平方米;将原规划D03-7(科研设计用地)面积由25747平方米调整为25722平方米;将原规划D03-1(公共绿地)面积由1646平方米调整为1605平方米;
(3)因新增规划五路,将原规划D2-08(行政办公用地)面积由38517平方米调整为38506平方米。
(四)其他调整:
1.相关指标调整:衔接修正华阳南洲片区和大盛片区控规道路,同步修正D1-09、D1-13工业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结合片区统筹滨江退线研究要求,整体调整滨江一侧经营性地块建筑退距。结合兴南路道路等级和管理规定要求,修正兴南路沿线地块建筑退距。
2.规划实施要点及相关说明内容增加:新增海绵城市及通讯设施规划实施控制要点。根据《东莞市麻涌镇海绵城市详细规划》,街坊内二级排水分区的径流总量控制率大于等于67%。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麻涌镇华阳南洲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D2、D3、E1街坊一般修改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