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E03、E04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批,成果通过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修改涉及水乡新城控规E03、E04街坊,北至氹涌路,南至桥东路,西至洪梅大道,东至沿河路,面积约88.27公顷。
二、规划修改内容
本次修改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道路调整。落实现状已建望洪路、洪梅大道,并结合洪梅大道线位修正优化道路两侧用地地块边界;优化部分规划道路线位。
(二)用地调整。结合片区发展定位及城市设计研究,对调整范围内的用地布局进行整体优化;分别落实及优化调整了一处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供电用地及垃圾处理用地;对接调整范围内的城市更新规划,将更新单元用地修改为预留建设用地。
(三)指标调整。根据《东莞市密度分区管理技术标准(试行)》核算,对规划地块容积率进行调整,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控制为2.5,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2.5-3.0,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2-3.8;结合城市设计研究及地块功能业态,落实相应地块的高度、密度及绿地率;修正图则内用地停车位指标及一类工业用地规划指标。
(四)新增规划控制要点。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与5G基站规划管理要求、轨道二级管控区控制要求。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E03、E04街坊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附件: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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