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9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9街坊,调整地块位于桥东路以南,规划四路以北,洪金路以西,洪梅大道以东,面积约11.09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
(一)道路调整:规划四路按26米预控,以虚线落实控制;按品质道路设计导则调整洪梅大道、洪金路道路断面。
(二)用地调整:根据现状将C09-3地块细分为C09-3-1和C09-3-2地块;将C09-3-2地块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
(三)规划指标调整:根据水乡未来学校建设部署,将C09-3-1地块学校办学规模由66班初中、60班高中完全中学调整为24班初中、48班高中完全中学;C09-3-1和C09-3-2地块规划指标留白处理,学校后续可结合立项文件或学校建设方案确定各项指标。
(四)其他调整:根据《东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图则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和说明。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9街坊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