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4、22、23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4、22、23街坊,调整范围东至北环路,南至锦涡村内河涌,西至倒运海水道,北至金沙大道,面积约32.03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一)道路调整:
(1)结合权属情况,调整规划一路线位,并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延伸规划一路,落实跨河段道路。
(2)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和近期道路实施计划,新增沿河15米宽规划横路,连接至规划一路,规划横路落实为尽端路,设置18米乘18米回车场;新增15米宽规划纵路,连接至规划二路及规划横路。
(3)预留北环路在金沙大道以南的辅道线位。
(二)用地及规划指标调整:
(1)根据河道管理线,修正规划二路南侧水域范围,并将管理区边界内用地落实为生产防护绿地。
(2)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调整后道路,修正倒运海水道水域线位及锦涡村内河涌水域线位,并将街坊内连接锦涡村内河涌的渠段及防护绿地调整为道路用地、一类工业用地。
(3)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河湖管理要求,将原控规23-2(耕地)地块细分并调整用地性质为23-2(公共绿地)、23-4(耕地)、23-6(公共绿地)、23-8(牧草地)地块,将原控规22-3(公共绿地)及部分23-2(耕地)地块合并为23-8(牧草地)地块。
(4)结合规划条件,将22-1地块(一类工业用地)细分为22-1和22-8地块,并将调整后的22-8地块容积率从2.5调整至3.0。
(5)结合水域调整和道路调整,相应调整周边地块的用地面积。
(6)在22-8地块附设一处开关站。
(三)图则修正:修正图则范围内断面形式,增加非机动车道;修正燃气管线位;修正轨道管控范围;新增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控制要求;新增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规划控制要点;新增轨道交通规划控制要点。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望牛墩镇朱平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4、22、23街坊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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