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乡功能区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水乡功能区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乡功能区国有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