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1图则调整方案通过审批,成果通过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洪梅镇中心片区南部,东至洪梅大道,西达振华路,南至规划五路,北至规划四路,地块面积28990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
(一)用地调整:根据项目发展诉求,将C11-2 地块由长途客运站用地调整为文化娱乐用地。
(二)规划指标调整:C11-2地块容积率、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落实为“——”,地块各项指标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项目立项批复等确定,并附设一处公交首末站。
(三)新增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在分图则内新增关于海绵城市和5G 基站建设控制要求。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洪梅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41图则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附件:01-调整后总图.jpg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