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4、C05、D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4、C05、D01街坊,调整地块北至实验大道,南至水乡大道,东至赤滘口河,西至太阳洲东海,面积约99.35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及生态控制线调整。
(一)道路调整: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下漕单元整体路网,同时根据道路工程设计方案落实近期动工道路(乐和路、乐荣路、江韵路)道路红线;根据规范落实轨道交通1号线桥墩的避让要求,微调望洪路道路线位,并优化乡韵路、荣兴路与水乡大道交叉口处交通渠化措施;为满足望洪路公路开口间距规范要求,取消原控规新滨路、新洪路和赤洪路部分路段。
(二)用地及规划指标调整:落实下漕安置房三期用地和回迁返还物业用地,安置房用地(C05-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4.1,建筑限高100米,返还物业用地(C05-0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限高50米;结合水乡功能区核心区水系综合治理规划方案优化片区河涌水系线位,并微调水系两侧用地边界;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水乡新城岸线综合整治工程方案,落实赤滘口河西侧沿岸公共绿地;根据轨道交通1号线用地范围落实轨道交通用地;为预留远期开发弹性,望洪路以东C02、C04、C05、D01街坊用地(除安置房和返还物业地块)均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
(三)设施调整:原控规独立占地的文化、体育设施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后,在街坊图则规划控制要点中预控相应设施的用地规模、服务规模,确保各个公共服务设施服务规模不降低;结合道路、水系调整优化市政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后市政基础设施服务规模不降低,并根据下漕南队排站工程设计方案优化排涝站用地边界;结合道路调整和用地合并,将部分同类附设设施合并;结合地区电力需求,在调整范围内新增3处开关站。
(四)其他调整:根据《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正地块规划指标、建筑退缩距离、机动车禁止开口路段等;在图则内新增关于海绵城市建设、5G基站规划实施控制要求;增加针对成品油长输管道、穗深城际线及轨道1号线的控制要点。
(五)生态控制线调整:将142011平方米用地调出生态控制线,并将147130平方米有效置换面积的用地调入生态控制线,调入地块与原生态控制线连片。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水乡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4、C05、D01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