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麻涌镇大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6-B18图则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北至规划九路、西至规划十路、南至规划水域边界,东至河涌边公共绿地及新沙路,总面积67.91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涉及规划道路调整、规划用地调整、规划指标调整、地块控制线调整、配套设施调整及技术修正。
(一)道路调整:基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现状建设情况,落实连接麻涌中心大道与新沙路的次干路;依据河湖管理线基准线,调整规划十路线位。
(二)规划用地调整:
1.落实沿河沿路公共绿地:根据河湖管理线基准线及莞标要求,将B17-02(G12)、B17-05(G12)地块合并,并调整其用地边界;基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B17-02地块调整为沿新沙路10米宽公共绿地。
2.落实国空市政设施: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用海规划,将B18-01地块落实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新增B18-03地块(U9,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3.细分项目地块:基于用地权属,将B17-01地块细分为B17-01、B17-02及B17-06地块。
(三)规划指标调整:根据公益性用地指标管控的相关要求,将B18-01地块(U4)容积率调整为1.0,建筑限高调整为12米;将B18-03地块(U9)容积率调整为1.5,建筑限高调整为24米。其他规划指标同步调整。
(四)地块控制线调整:
1.新增建设控制区:水域及工业用地外已供地区域落实建设控制区,管控建设行为。
2.建筑退缩调整:落实快速路60米建筑退缩。
(五)配套设施调整:根据麻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大盛消防站、麻涌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并取消原控规污水泵站(该功能已调整至北部C05-06地块);原B18-02地块配套的公共厕所调整至B17-02地块。
(六)技术修正:
1.根据相关要求,修正B16-B18图则规划控制指标表。
2.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黄线规划,修正图则中轨道交通1号线规划线位。
3.修正图则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及规划道路断面。
4.根据东莞市麻涌镇大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5-C08街坊调整的有关成果,修正B16-B18街坊图则中规划范围外的规划道路。
5.修正地块编码图。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麻涌镇大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16-B18图则调整方案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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