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MC01地块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西、北至片区边界(港前路道路中线),南、东至规划支路道路中线,总面积17.93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涉及道路调整、用地调整及图则修正。
(一)道路调整:根据港前路现状建成路由调整其规划道路线型,调整后港前路红线宽度及横断面保持不变。
(二)用地调整:1.基于道路调整,MC0101地块取消并纳入道路范围;2.MC0102地块随港前路线位调整保持道路一侧5米宽度不变;3.结合调整后道路红线及权属红线,微调MC0103-2、MC0103-1地块边界;4.根据调整后道路红线,修正MC1902、MC1906地块边界。
(三)图则修正:基于道路调整及用地调整,相应修正图则建筑退缩、禁止开口路段等。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后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MC01地块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和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dgsx.dg.gov.cn/)查询。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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